
南昌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章线路经营权管理
1、南昌市的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线路运营实行严格的专营权管理制度,由市人民***负责实施,具体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法规以及本条例制定。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线路经营权的授予方式多样,包括招标、申请和委托,以确保线路经营者具有足够的资质。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公共汽车电车(以下简称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维护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秩序,保障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汽车电车是指按照规定的编码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辆。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活动,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制定本规定。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出租汽车的管理,维护正常的营运秩序和交通秩序,保障乘客、承租人、经营者及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出租汽车是指提供客运服务或者车辆租赁服务的客车。
5、南昌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章节详细规定了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第三十四条中,未经许可擅自转让线路专营权或无证经营,将被要求改正,违法所得会被没收,罚款额度在5000元至2万元之间。严重者可能收回线路经营权,对无证经营的车辆,可暂扣5至10天并要求处理。
6、直辖市、市、县人民***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的规定,依法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
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优先发展,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市场秩序,维护城市公共交通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规划、建设、运营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2、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包括用于车辆停放和保养的场地、始发和终点站、途经站点以及相关的便利设施等。合肥市人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的主要执行机构,各部门如规划、国土、公安、交通、财政、物价、工商和环保部门则根据各自职责,协同推进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监督和管理。
3、合肥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的第五章着重于设施的管理。首先,***投资建设的服务设施,如首末站、途经站和枢纽站,其日常管理权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方式授予具备资质的单位。非***投资的设施则需与产权人协商,明确使用性质和收益权,同样***用招标或委托的方式确定管理单位,确保设施的有效运营与维护。
4、合肥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第四章详细规定了营运管理的相关内容。首先,经营者需按照特许经营合同,提供符合服务标准的客运和行车安全保障(第十七条)。调整线路、站点、班次和时间需提前10天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公告实施,城市建设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的临时调整也需公告(第十八条)。
5、合肥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第六章专门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条例,城市公共汽车经营者若违反规定,将面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首先,未经许可擅自运营或者在规定的经营期限内转让、出租线路特许经营权的行为,将被责令停止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时可处以10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6、合肥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规划与设施建设在《合肥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首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合作,编制出专项规划,经市***批准后实施,确保公共交通系统的有序发展(第五条)。
3月9日起郑州恢复限行-地铁公交zui新调整
结合复工复产后逐步回升的客流情况,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郑州地铁自3月9日起将调整全线网行车间隔。1号线、2号线、5号线行车间隔压缩至高峰期8分钟以内,城郊线行车间隔压缩至高峰期16分钟以内,14号线一期暂不恢复运营。
自2020年3月9日起,郑州市开始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政策,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
自2020年3月9日起,郑州市恢复了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以下是限行规定的详细内容:限行时间 每周工作日的7:00至21:00。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也不限行。限行尾号 根据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数字(尾号)来对应具体的限行日期。
哪些交通恢复3月11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消息,河南全省公共交通基本恢复正常运营,目前,除信阳外,省内其他地市均已开通部分县际、县内班线,部分地市开通市际班线、省际班线!郑州交通现状3月9日起,郑州继续实行常态化尾数限行。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限行范围为三环以内。
从2020年3月9日!--起,每周工作日的7时至21时,郑州市实施新的限行政策。限行区域包括东三环(107辅道!--)以及南、西、北三环(均不包括本路)内部的所有道路。特别指出的是,在2020年10月1日至10月8日!--的八天内,实行全面不限行。
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共汽车和电车,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固定的线路、站点和规定的时间营运,用于运载乘客并按照核定的营运收费标准收费的汽车和电车。第三条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是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的行政主管部门,并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本市空调公共汽车和电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包括客运、货运和相关业务。客运涵盖省际班线、包车及旅游客运,相关业务包括客运站、货运站、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性能检测、停车场及货物运输代理等。例外的是,公共汽车和电车、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用局)是本市专线车客运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公共客运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客管处)依照本办法负责具体管理工作。本市公安、工商、财政、税务、物价等管理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对专线车客运实施管理。
第二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应当服从市、区人民***或者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