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行社退费最新规定?
旅客不仅可以在旅游前要求退款,也有权在旅行中解除合同并要求退回余款。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投诉到相关部门,或者收集相关证据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六十五条 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解除合同的,要向旅游者退还全额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至4日,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10%;出发前3日至1日为15%;出发当日为20%。若旅客在出发前7日至4日解除合同,违约金为旅行费用总额的50%;出发前3日至1日为60%;出发当日为80%。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长城旅游发展政策依据?
长城保护条例》确立的主要制度有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制度,对长城旅游开发活动加以规范的制度,长城的“四有”措施的落实制度和长城保护的社会参与制度。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制度是《长城保护条例》的重要内容,条例规定,国家实行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制度,国家文物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长城保护的总体规划,报***院批准后实施。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应当明确长城保护的标准和保护的重点,分类确定保护措施,并且制定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长城段落,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都应当落实长城保护总体规划规定的保护措施。
《长城保护条例》同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禁止工程建设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在长城保护控制地带或者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未禁止工程建设的保护范围内,经营工程建设也应当依照文物保***的规定,依法进行审批。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绕过长城,无法绕过的应当***取挖掘地下通道的方式通过长城。无法挖掘地下通道的,应当***取***设桥梁的方式通过长城。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工程建设都不得拆除、穿越和迁移长城,这是关于规划方面的规定。
为了对长城的旅游、开发进行规范,《长城保护条例》规定,将长城辟为参观游览区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原状保护的原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安全状况适宜公众参观、浏览。第二,已经落实了“四有”措施,第三,符合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长城保护条例》还规定了相应的备案程序,并明确由省级以上人民***文物主管部门按照核定参观游览区的旅游容量指标。第三,根据部分省、市利用护林员、土地承包户等保护长城的实际做法和经验,《长城保护条例》规定,地处边远,没有利用长城的段落所在的地县级人民***或者文物主管部门可以聘请长城保护员对长城进行巡查和看护,并对长城保护员给予适当补助。第四,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长城遭受破坏的都应当有责任向保护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人民***的文物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旅游法关于客人临时退团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扣除。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扣除。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扣除。
如果旅游者私自逃离旅行团而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的话,将会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