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居民峰谷用电的时间段?
江西南昌峰谷具体划分是,峰段:8:00-22:00;谷段:22:00-次日8:00。高峰时段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即每千瓦时0.63元;低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0.12元,即每千瓦时0.48元;按照“先分时、后阶梯”的原则计算电费。
即先按照峰谷各时段用电量和分时电价标准计算全部电量的电费,再按照第二档、第三档递增电价标准,分别计算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递增电费。
1居民用电峰谷时段的划分的问题,是电力公司将24小时分成两个时间段来进行分别定价。
第一时间段为高峰段,设定的时间为早上8:00—22:00一只14小时称内峰段。
第二时问段为低谷段,设定的时间为晚上22:00—第二天上午8:00一只10个A时称为第二时间段为氏谷段。
江西省实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的范围为全省电网\(含县级电网\)供电范围内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居民用户用电量以年为周期划分三档,电价分档递增。
据了解,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度以下,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即每度0.60元;第二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度至4200度,用电价格在现行每度0.60元的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即每度0.65元;第三档电量为年用电量4200度以上,用电价格每度0.90元。
同时,鼓励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如果自行选择分时用电,计量表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居民在高峰时段8∶00-22∶00的用电,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3分;而在低谷时段22∶00至次日8∶00用电,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下调0.12元。实施的方法是在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同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