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客运交通部新政策
法律分析:农村客运交通部新政策为: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道路旅客运输发展,保障农村客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则。
农村客运个体经营者将车辆过户到运输企业时,除缴纳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工本费外,免收车辆过户引起的其他相关费用。
农村客运车的新规定是,要求全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推进城乡道路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以农村班线客运和区域经营为主体、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为重点、预约响应为补充的发展格局,确保农村客运留得住、通得好、可持续。
江苏省建制村通客车标准
1、法律依据:《关于全力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确保完成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兜底任务》 充分认识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剩余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因地制宜优化农村客运运营模式。
2、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不属于农村道路。
3、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4、三)交通运输扶贫攻坚取得新成效。“百万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和“227项交通扶贫骨干通道”工程有序推进。新增通硬化路建制村超过3万个、通客车建制村5500个,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5%。与24个省签订交通扶贫部省共建协议。
5、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25万公里,每年新增通客车的建制村5000个以上;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396万公里,92%的乡镇和93%的建制村通了沥青路、水泥路,91%的乡镇和95%的建制村通了客车。
农村客运车辆管理办法
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第十一条 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第八条 安全生产办公室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和路面管控,查处并纠正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两 轮、三轮摩托车)、货运汽车、自用车等车辆从事非法客运、超速、超载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短途客运市场。